2025年学生住院政策须知
1. 起付标准: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2. 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一级90%,二级80%,三级70%
3. 异地就医:未办理备案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1800元/次,一二级医疗机构在市内相对应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的基础上下降20个百分点,三级支付比例45%,经审核符合急诊抢救标准的医疗费用,按照市内就医享受待遇。
4. 其他待遇:符合高校管理办法规定的学生实习和寒暑假等不在校期间,大学生需在高校所在地之外住院的,可选择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和门特费用,统筹基金按参保地待遇标准予以支付。对于生病的学生需回原籍或到外地治疗的,应选择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在治疗的同时申请办理异地就医或转诊转院。
5. 可开通电子医保凭证:下载国家医保App、江苏医保云App、支付宝或微信自助进行认证后激活使用,在住院缴费窗口直接扫码登记即可。
6. 异地就医办理:大学生在户籍地(或身份证上地址),住院可在微信公众号:徐州医保服务大厅--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备案成功后刷电子医保码直接住院,出院自动结算。